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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章天人合一 (第1/2页)
宴会场。 郭云子手持毛笔,笔走龙凤,唰唰唰的写出了十个大字,“看人生百态,品百味人生” “好……” 笔刚落下,全场一片喝彩声响起,这好不仅是字好,还有这意境。 郭云子手捋胡须笑道:“小家伙,你看老夫这字如何!?” “哈哈……” 话音刚落,全场瞬间笑出声来,谁不知道毛笔字这东西,看得是功力,郭云子练了一辈子,早已经达到了雄秀之气,出于天然,岂是一个少年人可比。 所以郭云子这番话,完全就是在嘲笑王皓不自量力。 “切!”王皓不屑的撇了撇嘴,“老家伙就是老家伙,只知道模仿古人那一套,一点都不知道创新。” “嗯,小家伙你这话有点过了。”郭云子脸色瞬间冷了下来,一个小辈居然敢如此说他,实在是不知好歹。 王皓嘴角微微轻挑,手持毛笔,笔灵动快捷,笔迹瘦劲,唰唰唰的写上了十个大字,“看人生百态,睡美女千万。” “这……” 全场众人震惊的看着王皓写的十个大字,不是因为这流氓的字意,而是被字体震惊到了。 这是一种不同于他们熟知的任何一种字体,不过却极具个性,让人看一眼就感觉难以忘记。 古人写字讲究收敛包容,也就是所谓的藏锋,将锋芒收起,提倡内敛。 可王皓这字却是锋芒毕露,很干脆利落的一笔到尾,有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力量感。 王皓看着周围人震撼的眼神,心中十分得意,都TM傻眼了吧!在宋徽宗的瘦金字面前,谁能与之相比!? 要知道,宋徽宗可是华夏五千年历史中第一时尚大师,他天生追求的就是和别人不一样。 就算进入了新时代,宋徽宗时期的东西,那也都是时尚界的艺术品,让后世人无不称奇。 现在拿出来跟这些老顽固比一下,保管将他们震的彻夜难眠。 “老夫输了……”郭云子呆呆的站在原地,虽然他心中十分不认同做人应该锋芒毕露。 但是王皓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,正处于叛逆期,锋芒毕露是他真实的写照。 可就是这样一个叛逆少年,居然将自己的个性融于自己的字中,创出了一种全新的字体,这简直是闻所未闻。 “哗哗……” 话音刚落,全场瞬间哗然了,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居然在书法上赢了一代文豪,这是在开玩笑吗!?就算这少年从生下来就开始练习书法,也不至于有这种功力吧!?跟何况这少年还自创了一门字体。 在场女生目光闪烁的看着王皓,这个小男人全身上下处处透露着流氓之气,再加上文采超群,让人有种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的冲动。 此时,乐萱等人犹如活见鬼一样看着王皓,那字真的是王皓写的吗!? 可王皓是当着她们的面写的,绝对不可能有假,但是为什么脑子里却发蒙的厉害呢!? “老大无敌了!”钱万阳震撼的说道。 陈耀甩了甩头,一脸佩服道:“我实在无法想像,老大都懒成那样了,为什么还能写出那么有个性的毛笔字!?” 凌霄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