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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野庙 (第1/2页)
虽然与关锐、王国庆拉开了距离,潜藏于黑暗之中,但自己没有照明,迟早要被关锐和王国庆刮出来。 即便没有被地毯式的搜查给刮出来,这种情况下,严语想要寻找林小余也不太可能。 毕竟他也是第一次上山,即便是白天,想要搜寻都有些勉强,更莫说摸黑的情况下了。 若是有合适的工具,打开手铐对于严语而言,并不算什么难事,但眼下却办不到。 沉静下来,严语开始思考对策。 李准是个经验老道的猎人,大张旗鼓地将动物骨骸放在木屋周围,绝不仅仅只是为了装饰。 这些骨骸就像麦田上的稻草人,起到的是震慑的作用。 然而这森林里虫鸣鸟叫都很少听到,如此艰难的生存环境,老准爷这样的狩猎高人,应该巴不得野兽多一些才对,又怎会用骸骨来吓唬野兽? 所以,这些骸骨应该是为了震慑野兽之外的东西! “或许老准爷早就知道森林里除了他一家子,还有别人,或者别的让他感到忌惮的东西,才费尽功夫搞了这些骨架子吓唬人!” 严语起初也只是觉得这些骨架子有些吓人,认为老准爷常年狩猎,心理有些扭曲,如今想想,这背后只怕还有不为人知的深意。 “难道说他早知道神秘人的存在?甚至一直在警惕和防备着这个神秘人?” 这么一想,老准爷的儿子或许真的知道神秘人的藏身之处! 只是该如何去追踪?尤其是在没有光照的情况下? “有了!” 严语想了想,快步往木屋奔了过去! 关锐和王国庆还在屋后的林子里搜索,但隐约能见着手电光,估摸着也随时可能会回来,留给严语的时间其实并不多。 到了火堆边上,严语快速扫视,并未见到想要的东西,难免失望,又转了一圈,仍旧见不着,眼看着时间这么被浪费,也是心焦。 然而就在此时,木屋门口左手边的一堆杂物里,突然钻出个小脑袋,双眼散发荧光,吱吱叫唤了两声,那玩意儿就爬到了严语的脚边,可不正是那只土拨鼠么! 严语心头狂喜,将土拨鼠抱起来,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燃着的木柴,便快速离开了。 他之所以折返,要的就是这只土拨鼠! 他不知道土拨鼠的嗅觉如何,但这只土拨鼠显然对气味非常的敏感,之前与现在一样,这小家伙似乎有点迷恋严语的气味。 所以,严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,那就是将这只土拨鼠当成猎狗来用! 严语之所以如此着急,甚至不惜“畏罪潜逃”,最原始也是因为这只土拨鼠。 因为他非常清楚,李准家的儿子对这只土拨鼠有着深厚的感情,但孟解放和关锐将严语带回到木屋之时,严语却发现土拨鼠躲在了火堆旁的一块皮子底下,只露出半截湿润润的鼻子。 如果李准家的儿子是出于好意,带着林小余去寻找大小双,那么必然会带上这只土拨鼠,而绝不会如此仓促。 从遗落这只土拨鼠就可以看出,李准儿子与林小余的离开,绝非自愿! 但神秘人先是袭击严语,而后枪击秦钟,他不可能懂得分身术,林小余和李准儿子必然不是神秘人带走的。 这也就意味着,除了神秘人之外,还有另外的原因,迫使林小余和李准儿子连土拨鼠都顾不上,就匆忙离开了这里! 收拾了这些思绪,严语抱着土拨鼠一通猛走,身后总算是看不见木屋的火光,暂时也就安全了。 严语轻轻抚摸着土拨鼠的小脑袋,朝他说:“小家伙,这次就靠你了。” 他身上也没别的东西,只有一条帕子,是林小余原先用来给严语捂伤口的,上面的血迹早已凝固,满是血腥味,也不知道土拨鼠能不能分辨出林小余的气味。 将土拨鼠当狗用,严语是半点把握也没有,此时也是无奈之举。 不过土拨鼠对那块帕子并不感兴趣,甚至有些厌恶,嗅了嗅之后,便回到了严语的脚边。 “哎……看来还是不行……只能自己找了……” 黑夜中的火光最是显眼,虽说距离木屋已经很远,森林里遮挡太严重,光线穿透不会太远,但举着这柴火,也是随时有可能被发现的。 更主要的原因是严语对这个地方根本就不熟,方向感虽然还不错,但也只能以木屋来做参照。 忧心忡忡之时,那土拨鼠吱吱叫唤了两声,竟是离开了严语的鞋子,开始往前迈动小短腿了! 严语心头一阵阵惊喜,鸡皮疙瘩都起来了! “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!果然还是聪明的!” 土拨鼠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