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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八十七章 重要证人狄光昭 (第1/2页)
“姚卿,且不说这件事是否合乎律法,蓄妓乃是延秀的私事,你又是从何处得知的?” 这事算是问到点子上了,姚逵早有准备,他立刻呈上了一封证言,那可是经过了当事人签字画押的,绝对不掺假。 李显没有注意证词的内容,只瞄了一眼落款:狄光昭。 脸色微变,二指拈起一撮胡须,从这一刻开始,他要重视这份证词以及姚逵的说辞的真实性了。 狄光昭,这可是闻名两京的传奇人物。 他现任雍州府功曹参军,乃是前朝宰辅狄仁杰之第三子,人本风流,奈何人品下流。 看到他的各种做派,只觉得此子是有辱门风,把狄阁老的面子都丢到爪哇岛了。 其人贪婪无比,欺男霸女,在西京众多的纨绔子弟之中,也是有姓名的。 前朝则天时期,他就因为在地方不行善政,横行贪墨,被百姓唾骂,他的丑恶事迹传到京城,狄仁杰得知,大怒不已,亲自上书,请则天将此子革职查办。 则天看在狄仁杰的面子上,并没有严厉的处罚他,只是革职而已,处罚是不存在的。 到了李显一朝,新皇登基之时,又把他给征召出来,辟为雍州府功曹参军。 原以为,把他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,他就能消停老实一点,当年他给他老爹下跪求饶的时候,各种承诺也是说的相当好听。 谁知,再次起复,他的行为没有任何收敛,照样是留恋烟花柳巷,不时参与悠游子弟的殴斗。 现今,李显手里拿着的正是此人的证词,据狄光昭所言,当天,他和武延秀等逍遥子弟在平康坊莲翠楼内宴饮,光昭携一舞姬陪侍,乃莲翠楼内小娘子。 此女名叫晦月,延秀于宴会一见倾心,一再向光昭请求,将此女让与自己。光昭不从,于是两边的人大打出手,延秀趁人不备,竟然把晦月抢走,圈养在府里,不允许出来见人。 光昭不忿,多方打探,才知,无耻延秀竟已将晦月纳为小妾。 姚逵的禀报和奏疏上写的几无差异,话音一落,朝臣之中,议论又起。 “原来,前些日子平康坊内发生的乱事,就是这个。” “是啊,听说还打伤了人。” “两雄相争必有一伤,看来是狄老虎落败了。” “居然还能有人治得了他。怪哉。” 听到这些窃窃私语,姚逵和李俊都表示非常欣慰,世间万物,从来都是真作假时假亦真,假作真时真亦假。 事情确实是发生了的,武延秀和狄光昭都是平康坊的常客。 一个是以武力制胜,一个是以俊脸吸引人。 也不知道那一日,怎的就鬼迷心窍,这样水火不容的两个人居然跑到一张桌子上吃饭。 结果,果不其然,祸事就被招来了。 两人为了抢夺一个舞姬大打出手,在莲翠楼里滚了起来,打的整座楼阁满地狼藉,妈妈玄青脑袋一阵阵的疼。 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,不论是武延秀还是狄光昭都无法否认。 晦月的事情,自然是李俊他们后来附会上的。 而被打造为受害者的狄光昭,早就被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