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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蓑衣、斗笠 (第1/2页)
电话的事情,没有影响到周恒的心情。 挂了电话后,他想起先前天马行空瞎想的事,想到了蓑衣,然后想起自己家里好像有一件的。 找找看。 这些老物件,即使老爹也不常用了,不知道被收在哪个旮旯。 现在各种雨衣比蓑衣又轻便,防水还好,蓑衣注定是要被淘汰的。 周恒找了一阵,果然没找到,于是扯着嗓子喊道:“妈,我们家的蓑衣呢?扔了没?没扔吧?” 今天下雨,地里的活儿干不了,小鸡喂了后,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,于是,老爹老娘在厨房弄吃的。 在他们这一带,有一种小吃叫发糕,算是比较流行吧,每年不忙时,都会做个几次吃,周恒以前在家的时候,经常能吃到,觉得特别好吃。 但后来已经好几年没吃到了。 虽然在外面也买得到,但总感觉味道不一样,各种添加也不同,吃起来总是不太喜欢。 这不,回来这么久,托了下雨的福,老爹老娘没事干,他又能吃上这种美食了。 主要是这东西做起来有点麻烦,又是要泡米,又是打米浆,又是要发酵,大火还要蒸那么久,所以,并不是日常吃的东西。 平时农忙时,日常三餐是能简化则简化,不会吃这么耗时的东西。 所以,隔那么久才吃一次的小吃,总感觉特别的美味。甚至隔一段时间没吃了,还会很想念。 这里的发糕与别处的做法,可能不一样,别处有用面粉、玉米粉之类的做,但这里用的是大米加糯米做的。 他们这里的发糕,色泽洁白如玉、孔细似针、闻之鲜香扑鼻、食之甜而不腻、糯而不粘。 当然,做法也很繁琐,要提前一晚上先泡米,大米和糯米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才行,这关系到成品会不会黏牙,会不会香甜。 等米泡好,到第二天早上就可以打浆出来,然后发酵。 打浆是用石磨打的,镇上虽然有电磨加工,但路程太远,去一趟划不来,就都是在自己家里磨。 反正多费些力气罢了。 磨好米浆,发酵到现在,正一勺一勺倒在磨具里,要准备在锅里蒸了。柴火灶,蒸出来别有一番香味。 李芸莲听到儿子问蓑衣的事情,不由得问道:“你要那干什么?家里有雨衣,也有伞啊!” 周恒说道:“我不是要伞,我就想看看蓑衣,好多年没看到了。” 忙着掌灶头的周发强说道:“你去后面那间房里,那个箱子里找找看。” 周恒赶忙去找,还果真找到了,老爹记性不错。 几十年不用的老物件,老爹老娘也舍不得扔。可惜家里没有袁大头、或者小人书之类的值钱物件,要不然,保存到现在也能值钱啊! 周恒想起曾经在哪个频道,看到说蓑衣制作技术现在已经失传了,老工匠们都感觉很可惜。 于是,他便想着,要不今天穿着蓑衣,出去弄鱼?那应该别有一番滋味吧? 不过,他们这里的蓑衣是棕色的,并不像诗里写的“青箬笠,绿蓑衣”,因为这已经放了几十年了,只有刚刚新做起时,才是青绿色的。 因为这蓑衣就是由一种名叫“蓑草”的东西做的。 反正一会儿穿上了,走在雨里,是一定要拍个照片,发发朋友圈的,得好好炫耀炫耀,得瑟得瑟。 用“炫耀”这个词,还真不夸张啊,很多人根本没见过这东西呢。 很久没拿出来的东西,堆了不少灰尘,周恒难得勤快的用湿布去擦干净,感觉很不错。 蓑衣是分体式的,上半身是斗篷式,下半身是裙式,刚好可以挡全身,再加上一个斗笠遮脑袋,妥了。 周恒穿戴好一套,顿时感觉自己像是个古代大侠一样,自我感觉挺好。 他摆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,扶着斗笠,念叨着某句从书里看到的台词:“我叫阿良,善良的良,我是一名剑客。” 然后,抬手向虚空一扬,说了声:“剑来!” 脚底一踩,一根棍子被踩得弹起来,稳稳的落在了他的手里。 这一刻,周恒觉得自己的姿势太帅了。 可惜没有拍个视频录下来,失策失策。 姿势摆完了,他去拿了一扎鱼网,又拿了一个小神器,提着一个小桶,出了门。 本大侠今天要提桶弄鱼去了,走着! 大黄狗欢快的跟上。 李芸莲从厨房里看到周恒要出门,连忙追了出来,说道:“下雨你还去哪里?发糕一会儿要熟了。” 这东西,肯定是刚出锅、冒着热气腾腾的香味时,才是最好吃的啊! 本来就是为了他而做的吃食,他到处跑了,还有什么意义? 周恒说道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