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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(第2/2页)
还请福伯多多赏赐一些。” 福伯哼了一声道:“这山都是云氏的,野猪自然也是云氏的,你们还有脸要钱?” 话说的不中听,几个捉拿了野猪的乡民却满脸笑意,这种话他们听的多了,做不得数。 云昭很担心那头大母猪,毕竟她还有八个娃需要喂养,如果是今天她被捉住了,无论如何也要放人家回去喂孩子。 铁匠铺门口躺着一头巨大的野猪,被人用绳子捆的结结实实,不断地在那里嘶鸣挣扎,还是纯黑色的,跟云昭在秃山见到的一家子猪完全不同。 这头野猪更加的像家猪,很多人家养的猪跑掉之后,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变成这个样子。 很早以前的时候,云昭去森林边上的贫困村子驻点,那里的野猪在困难时期被杀光了,后来出现的野猪其实就是家猪变得。 这头也是如此,它的嘴没有野猪长,獠牙很短,身上没有斑纹,腿长,只是体型比家猪苗条的多。 云福瞅着云昭道:“要不,咱们家把这头猪养起来?” 云昭还没开口,发现口水先流出来了,擦一把口水后大叫:“我要吃猪骨头!” 云福似乎有些失望,没好气的对几个乡民道:“那就赶快收拾了,没听见大少爷吃猪骨头?” 乡民们齐声叫好,立刻就有人去拿杀猪的一干物事。 刚刚将铁块丢回炉子的刘宗敏走了过来,用脚踢一下野猪道:“猪皮留给我。” 云福笑道:“这是经年的老猪了,猪皮厚的不成样子,没法子吃。” 刘宗敏道:“硝了之后作衣衫!” 福伯点点头道:“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。” 刘宗敏不再言语,见铁块又烧红了,就继续去锻铁。 杀猪没什么看头,云昭一点兴趣都欠奉,明日里有猪肉吃,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。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,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。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,就笑着道:“五百文钱,家里只要肉跟板油,猪皮给刘宗敏,其余的便宜你们了。”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,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,胡乱脱掉衣裳,一头钻进了被子。 “怎么,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?” “明天有猪骨头吃了。” “咦?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?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?” “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。” 云昭嘟囔两声,就用被子盖住脑袋,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…… 一头猪,一个晚上,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。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,只要有点筋,就咬不动。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,被乡民拿走了,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,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。 “地主家都是傻子?”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,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。 云娘撇撇嘴道:“乡民们打杀了野猪,也就是保护了庄稼,就该奖励。咱家的地最多,出钱是应该的。 也罢,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,请他品鉴,品鉴!” 这头猪的肉很适合细嚼慢咽,绝不适合大快朵颐。 云昭认为这是老天在跟自己作对,自从成为地主家的大少爷,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饭。 不过,他还是装了很多猪肉,他不喜欢,云杨,云树,云卷,云舒,云飞这些人会喜欢的。 今天,云昭就想去玉山看看,去云卷捡拾到磁石的地方去看看。 一把匕首,三把短刀就是刘宗敏忙碌了两天的成果,铁砂这东西却是经不起锻炼,一百斤铁砂最后只能做出这三样东西,与少年们的期望相去甚远。 匕首只有一尺长,短刀只有一尺半,刘宗敏是当成玩具打造的…… 好在,云杨极力要求刘宗敏给这几把武器夹了钢,也淬了火,按照云昭的看法,这些武器也就比锄头好一些,也比少年们常用的柴刀好。